本文转自:闽西日报
□通讯员陈立烽陈章群卢维善
近年来,龙岩市两级法院在践行“两山”理念、深化林改、促进“双碳”目标实现中,擦亮生态司法品牌,助力“碳汇”机制稳定落地,积极探索司法助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已有众多经验做法走在全省前列。
打造绿碳基地,碳汇补偿有了“试验林”
新开辟的隔离带,将裸露山体分割成错落区块;翻整后的荒地,散发出阵阵泥土清香……近日,由省、市两级法院及龙岩市林业局联合打造的全省首家司法绿碳基地,在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国土绿化丘坊示范点揭牌。
“开始种树!”法院干警和林业干部职工抢抓有利时机,忙着整地挖穴,浇水踩实,搭建支架,种下上千棵枫香、铁冬青、米老排等树种。首批种下的“碳汇林”树苗,成为龙岩市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合作模式的见证。
“生态,是龙岩最大的优势。进入‘双碳’时代,生态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我们首创司法绿碳基地,一期覆盖亩山林地,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补植复绿提供场所。”6月24日,龙岩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林磊法官带着笔者实地探访绿碳基地时介绍道。
绿色,是龙岩最美的底色。“法院的助力,让我们的绿色成色更足,更加有保障。在绿碳基地,乃至整个林场,我们将联合科研机构,通过科研测算,慢慢建立起蓄碳数据,也可以精准测算产生的碳汇,为法院的生态司法实践提供宝贵数据。”白砂国有林场副场长吴家新解释道。
龙岩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潜力巨大。年,龙岩市林木碳储量达万吨,固定二氧化碳2.8亿吨,储量价值约亿元(按40元/吨计算)。
森林资源是“碳汇”机制供给侧的重要阵地,针对森林资源刑事犯罪破坏行为对森林生态系统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近日,龙岩法院、市林业局还在全省率先通过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可量化的工作指引,出台全省首个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很好地督促了被告人,在采取多种补种复绿措施恢复林地植被的基础上,对其破坏森林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担责补偿,为推进落实‘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协作机制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规范指引。”龙岩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丁斌庭长介绍。
践行生态理念,碳补机制实现多赢共赢
唯实唯先,善作善成。在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审判中,龙岩市两级法院做忠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守护者,形成了生态司法“五器”保护模式和生态审判“三三”机制做法,更积极探索多赢共赢的“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机制”新格局。
年2月,长汀县南山镇村民谢先生在野外祭祀,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亩。“被判缓刑后,我一回到家里就组织亲戚朋友上山种树,前后花了十七八万元,我右边大腿还被油锯割伤,缝了十多针……”近日,谢先生带法官来到实地查看,已经“周岁”的树苗,长势良好,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此案过火面积较大,依法本该获刑3年以上,因为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补植复绿,得以‘判三缓三’,是法院落实生态审判‘三三’机制的缩影。”长汀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王敬生表示。如今,长汀法院积极构建“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长汀人民创造的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和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一面旗帜。
“双碳”背景下,森林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龙岩法院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在审判工作中的运用。
4月14日,新罗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华滥伐林木罪,上杭县法院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林某生失火罪,均除对被破坏森林资源进行生态修复外,还对森林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进行了补偿,依法获得从轻处罚。
两个案例是龙岩市涉森林资源案件审理的创新实践,填补了森林资源碳汇价值损失担责赔偿的司法空白,对维护龙岩市森林生态系统碳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而违法者也在补种复绿、碳汇补偿中,完成救赎,保护自然。
目前,龙岩法院共适用“复绿补种”件,共发出“修复令”、“管护令”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恢复造林1.4万余亩。自3月16日制定全省首个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以来,缴纳等值生态修复履约金和森林碳汇补偿金.99元,有效修复了被破坏的生态、森林环境,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碳汇补偿案件审理经验。
护航碳汇经济,着力提升“两山”含金量
“空气竟然还可以卖?”“碳汇交易里还牵扯这么多法律知识”……近日,在“全国林改第一村”武平县捷文村,已经开课“十年”的“林农法治夜校”聚集了20多位新任的护林员,武平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林权斌为他们讲授碳汇法律知识,认真介绍起碳汇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
“今天的课,让我明白不砍树也能赚钱,回去要跟兄弟们讲讲。”53岁的护林员刘勇明认真做着笔记,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行楷却工整漂亮。“我们是靠山吃山,这几年享受到种树护林的好处,靠发展林下经济致富,学好碳汇的法律知识,能让未来的日子越过越好。”58岁的钟敏添是7年的“老学员”,通过这堂课,他对“碳汇”有了不少了解。司法助力,让“全国林改第一村”的金字招牌闪耀在闽西的绿水青山。而这是龙岩市两级法院打造的生态司法品牌园地里的一朵鲜花。
近年来,龙岩法院切实融入长汀生态建设,扎实履职审判,持续打造升级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为“碳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年9月8日,长汀县竹林经营碳汇项目,经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网实现首次交易,实现总成交金额.97万元。该项目系龙岩首个碳汇成功交易的项目,实现了水土流失治理的生态价值体现,打通了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的通道。
为了让广大群众实现“不砍树也致富”。目前,龙岩市多模式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在武平建成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科教馆,初步形成了以武平紫灵芝、上杭金花茶、长汀*花远志、连城铁皮石斛等区域特色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为此,龙岩法院多维度护航碳汇经济,通过成立涉林纠纷诉前调解中心、指导林权交易市场与评估中心完善规章制度、引导林农签订商品林赎买合同、挂钩联系林下经济服务点等方式提供司法智慧和助力。
“双碳时代,作为闽西红土法院,我们要准确把握碳排放权、碳汇、碳衍生品等涉碳权益的法律属性,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机制’新格局,为市域生态环境大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龙岩中院王孔坚院长坚定地表示。